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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农村商业银行城关支行、西关支行分别被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2023-3-14 09:10| 发布者: 解刚| 查看: 1260| 评论: 0

  山西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关支行(临银罚决字〔2023〕7号) 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存在“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超期备案”行为,违反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单位给予警告,处1万元罚款。

  山西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关支行(临银罚决字〔2023〕8号) 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存在“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超期备案”行为,违反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单位给予警告,处1万元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为中国人民银行临汾市中心支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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