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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公积金首次通过“法拍”清收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

2022-12-2 19:47| 发布者: 解刚| 查看: 1013| 评论: 0|来自: 临汾金融网

  2022年9月1日,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法院将位于吉县吉昌镇祖师庙村的一套住房在淘宝上进行公开拍卖,2022年10月19日成功收回该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全部本息。这是我中心首次通过司法程序拍卖,成功处置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

  近年来,临汾公积金高度重视贷款的管理工作,按照“贷前严审,贷中规范,贷后跟踪”的办法,严把贷款准入关,严格自由裁量权,严控风险高发点,把资金安全放在首位,紧盯个贷逾期清收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有效防范化解资金风险,始终把个贷逾期率控制在可防可控的范围之内,确保全市住房公积金在低风险下高效运营。

  针对6期(含)以上的逾期贷款,我中心采取法律诉讼途径进行清收,确保贷款资金安全。2015年10月16日,借款人周某某在吉县吉昌镇祖师庙村购买一套住房,向临汾公积金中心申请了一笔300000元的贷款。从2018年1月起,周某某就未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日期正常还款,我中心通过多次上门催收,都未见其人,四处打听,也杳无音讯,仅仅依靠扣划周某某本人及配偶账户内的公积金偿还其逾期贷款。2020年11月19日,我中心依法对周某某提起了诉讼。

  通过公告送达,2021年9月27日,法院判决周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及罚息。借款人周某某,未按照山西省吉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晋1028民初281号的约定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2022年上半年,我中心委托法律顾问向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吉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9月1日10时起至9月2日10时止在吉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以38.5万元价格进行公开拍卖。

  2022年10月19日,我中心收到法院拍卖周某某的抵押房产执行款241896.69元,成功收回该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全部本息及罚息。

  今后,我中心将按照“动态清零”的工作思路,以“遏制增量,减少存量”的清收战略,坚持“零容忍、不退让”的态度,前移风险关口,多部门协调推进,多举措同步发力,持续保持高压的清收态势,全力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为我市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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