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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人民检察院 以典型案例促进提升办案质效

2022-3-29 18:49| 发布者: 解刚| 查看: 3609| 评论: 0|原作者: 郑蓉 郭师|来自: 临汾金融网

  典型案例是反映检察职能作用、检察官办案能力和检察工作贡献度的集中体现,对内发挥了指导办案、统一司法标准的作用,对外起到了以案释法、引领社会法治意识的良好效果。“既要能办案,又要会总结提炼”成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对办案人员的一项基本能力建设要求。

  “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近年来,翼城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将检察宣传工作特别是典型案例的发掘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以“案无小案”、“一办到底”的办案理念,积极发掘培养典型案例,讲述检察故事,传递检察正能量,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主要做法如下:

  以学习讨论常态化工作模式,强化典型案例学习意识。

  组建由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构成的典型案例学习专班,定期针对高检院、省市院发布的典型、精品案例集体学习,重点学习事实认定、证据运用、法律适用、政策把握等,尤其提醒的大家从中感受紧跟政策前沿的办案理念和经验做法,培养检察官从典型案例中寻找其之所以能成为典型案例的典型点,提升学习借鉴案例的意识,增强用典型案例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形成以典型案例指导办案的常态化工作模式。

  以派驻检察拓宽线索来源,及早发现全程跟踪培育。

  检察案例的源头活水在基层,挖掘线索是培育精品案例的前提和基础,我院充分利用派驻检察枢纽,充分发挥职能,找准培育切口,一旦发现有培育价值的案件,作为“种子案件”,全程跟踪培育,做到早发现、早培育,形成“在日常办案中挖掘典型案例、用典型案例指导日常办案”的刑检工作模式。如逄某危害珍贵野生动物案监督撤案线索,就是我院员额在派驻公安检察室轮值时发现的,通过及早发现、全程跟踪、重点培育,最终该案例在全省新时代法律监督“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经验交流会上予以交流发言。

  突出典型案例实用功能,倡导做优刑事检察的理念引领。

  将典型案例作为办理刑检工作的“教科书”和“活教材”,作为严格公正司法的“度量衡”,转变以往只习惯性按照法律、司法解释和个人经验办案,而是从典型案例中感知理念、汲取经验,并将高检院倡导的与高质量发展指标相呼应的各项刑事司法政策,融入办案全过程,提升刑检工作办案质效。如认罪认罚速裁程序适用率,我们建议公安局将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人认罪认罚、被害人已经谅解、案情简单、可能适用速裁程序的多起案件集中移送审查起诉,按照认罪认罚从宽速裁案件办理的工作意见,公安机关即启动社会调查程序,公检法司多个办案部门同步进行,确保速裁程序适用,提高诉讼效率。本案办理的刘某盗窃案时从案发到收到判决仅18天,而其父亲曾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从案发到收到判决历时9个多月。同一家庭,不同的刑事诉讼程序,速裁程序的适用不仅体现了其质效,更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程序温情。

  以检察建议推波助澜,做好典型案例的后半篇文章。

  典型案例的价值在于指导,生命在于应用。我院通过月汇总的方式倒逼每个员额检察官经常性地对办过的每一起、每一类案件进行深入思考,总结提升办案得失,形成典型案例,从而真正地提升自己办案的“经验值”。在案件办结后,跟踪关注后续民生问题的解决,利用制发检察建议的形式,切断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思想,凸显办案成效,努力做好司法办案“后半篇文章”,以更实举措落实“质量建设年”。如针对近年来我院办理的刑事案件中涉及到寄递行业的监管漏洞、制度落实不健全等问题,向相关企业发出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彰显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以专业化打造翼城刑检工作新名片。(郑 蓉、郭 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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